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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政工科长、监察室主任列席。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对局党组成员的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民主生活会前,由局党组委托局纪检组、政工科广泛征求本系统干部群众对局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经梳理形成综合书面征求意见材料向局党组成员通报。局党组成员也应通过交心谈心等形式主动向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征求意见,并根据确定的议题和要求,作好发言准备,结合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政工科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后要写出专题报告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同时抄送市纪委。对民主生活会检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要在本系统工程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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