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形式,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逐步推进党内民主,市林业局党组决定建立党务通报会制度。现将《宜昌市林业局党组党务通报会制度》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006年11月2日
宜昌市林业局党组党务通报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宜昌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宜发[2006]6号)、《市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党的建设,推动我市林业事又业快又好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林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党务公开是促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对于集中民意、凝聚人心、动员广大党员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通过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明确范围。党务通报会制度是党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实行党务公开,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党内公开、在全体党员中公开、向社会公开三个层面,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公开通报群众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消除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疑虑,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林业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通报会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3、公开通报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通报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 5、公开通报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党员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四、通报内容
1、林业系统干部人事调整,包括领导班子分工、干部奖惩情况和干部选拔制度、干部任免公示的执行情况等。
2、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包括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建工作规划、新党员发展情况、党员评先表彰情况、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等。
3、林业重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招投标制度和“三专一”封闭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等。
4、林业内部审计情况,包括定期财务审计和领导离任审计,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等。
5、党内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出国考察、对外交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领导班子综合目标完成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等。
6、党内监督情况,包括对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整改落实情况,党员群众参与党的建设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7、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包括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等。
8、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包括干部培养计划、重点人才引进、干部交流等。
9、党组织活动情况通报,包括党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制发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等。
10、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通报形式
1、一般实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的形式,定期分为季度通报、半年通报、年终通报;不定期通报主要是在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发生后,进行通报。
2、通报的方式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可以定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也可以就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3、通报人一般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特殊情况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或委托其他党组成员负责。
4、通报会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对于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通报,政工科要做好签到、登记和意见收集工作。
六、通报程序
1、通报内容的提出,对于各党组织、纪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内容,由政工科负责搞好登记,分管党务的同志和局政工科归纳整理。
2、通报内容的审核,由分管党务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3、内容的公开,根据内容的性质和可以公开的范围,选择合适的通报方式。
4、通报内容的反馈,党员和人民群众对于通报的内容反映的意见,由政工科负责收集整理,填写《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登记表》,及时向党组汇报。
七、其他事项
1、林业局应公开对外发布的新闻、信息一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公布,发言内容必须是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可以对外公布的决议、决定和消息。
2、党务通报要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员和人民群众可以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党的建设和一般决策。
3、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对于通报的重大内容和事项,可以在通报会上开展互动,进行讨论、交流,党员和人民群众可以提出意见,通报会主持人要现场作出解释和说明。
4、对于其他需要党务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印发文件、林业网站发布信息、报刊杂志公布信息、公开栏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分层面和范围及时向党员和社会公开。
主题词 : 党务公开 制度 通知
抄 报 : 市委组织部
抄 送 : 局属二级单位
宜昌市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