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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各类高级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1]55号)文件精神和省人事厅的安排部署,今年将开展2008年度省管以上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鄂办发[2001]5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省管以上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06]36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已获得省管专家或获得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近五年来又有新的成果、符合选拔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为专家人选。无业务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专家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向当地人事部门推荐或自荐。
二、在推荐2008年度省管以上专家人选的同时,今年我市还将建立专家侯备人选信息库,以便掌握情况,简化程序,方便工作。今年各县市区、市国资委、农业局、卫生局和文化局可推荐3至6名专家人选(含侯备人选),其它市直部门可推荐3名专家人选(含侯备人选),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推荐3名专家人选(含侯备人选)。
推荐专家人选的重点是工农业生产领域中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推荐的专家人选须填写《宜昌市2008年省管以上专家人选推荐表》,并附其获奖科研成果、学历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推荐为专家候备人选的,须填写《宜昌市省管专家侯备人选表》。
三、专家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布置;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推荐专家人选的相关材料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技科(附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昌平
联系电话:6056393
附件一:《宜昌市2008年省管以上专家人选推荐表》。
附件二:《宜昌市省管专家侯备人选表》。
宜昌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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