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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审批
 

办理事项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
2、种子来源,检验报告单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承诺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部颁实施细则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3月22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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