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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费须知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审批
办理事项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
2、种子来源,检验报告单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承诺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部颁实施细则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3月22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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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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