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林业简介
|
领导班子
|
林业新闻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五大工程
|
林业产业
|
资源管护
|
政策法规
|
林业科技
|
森林公安
|
林业学会|
大事记
欢迎光临宜昌市林业局!
选项
标题
内容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交费须知
《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审批
办理事项
《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销售发票
承诺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
木材及产品按销售价0.2%;花木盆景按销售价0.8%,鄂价费字[1992]110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3月22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三峡·悟通设计
请把您的意见或建议邮寄至:
bgs@ycly.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最佳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