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林业简介| 领导班子| 林业新闻| 党务公开| 政务公开| 五大工程| 林业产业| 资源管护| 政策法规| 林业科技| 森林公安| 林业学会| 大事记
欢迎光临宜昌市林业局!
 
   选项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交费须知  
 
《林权证》审批
 

办理事项 《林权证》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实地勘察
3、审核
4、发证 
申报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合同、协议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
、申请宗地四至范围图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证5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号,鄂价费字[1992]110号)
 
法律依据

1、《森林法》
2
、《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令第1
3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4月29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主办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三峡·悟通设计
请把您的意见或建议邮寄至:bgs@ycly.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最佳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