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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保护目录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审 ...
 

办理事项 省重点保护目录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狩猎工具证明(比如:持枪证)
3、狩猎对象来源证明材料
4、基层林业部门审核材料 
承诺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动物总价值的4%工本费:2元鄂价费字[1992]110号
 
法律依据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3月22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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