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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交费须知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办理事项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准运证审核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实地勘察
3、审核
4、向上申报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驯养繁殖许可证
3、经营许可证
4、基层林业部门审核材料
承诺时限
6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办法》
相关信息:
·
有关审批事宜请前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4月29日)
·
采伐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3月22日)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植物采集证审核
(3月22日)
发表日期:2005年3月22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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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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