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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办理事项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审核 
办事流程 1、受理
2、实地勘察
3、审核
4、向上申报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经营场所证明和资金使用证明材料
3、基层林业部门审核材料 
承诺时限 9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办法》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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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4月29日   出处:宜昌市林业局       已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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