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林业简介| 领导班子| 林业新闻| 党务公开| 政务公开| 五大工程| 林业产业| 资源管护| 政策法规| 林业科技| 森林公安| 林业学会| 大事记
欢迎光临宜昌市林业局!
 
   选项    
首 页 > 森林公安 > 职能概况  
森林公安局简介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是2004年9月经宜昌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的大案、要案;配合检察院、法院对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公安局的指导。
    宜昌市森林资源丰富,全市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29.5万亩,有林地面积1510.5万亩,活立木蓄积

量3250.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8.5%。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在全省居第一位。随着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的兴建,宜昌的林业生态地位越来越重要。为适应宜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森林公安得到长足发展。全市现有森林公安机构32个,其中派出所17个。现有编制188个,实有民警150人。
    宜昌森林公安机关是三峡地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宜昌市森林公安局的成立,标志着宜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朝法制化、正规化的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
    宜昌森林公安机关最早组建于1959年。远安县茅坪林区派出所是我市第一个森林派出所。1988年,市县(市区)成立了森林公安科、股。2004年,市县(市区)森林公安科股更名为森林公安局、分局。

 
森林公安的性质和职责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001年4月16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印发关于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下发,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十九类刑事案件由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查处;同日,《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该文已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湖北省林业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公安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林公字[1990]6号)中规定:林业公安(1998年4月《森林法》修改以后称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地方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凡护林防火(2002年9月《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公布以后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森林公安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同时承担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和权限。

 
宜昌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  

    我市森林公安机构始建于1959年,最早建立的是远安县茅坪林区派出所。至1987年底,全市只有4个林业派出所,定编20人,实有民警17人。1988年,根据中央[87]20号文件和湖北省委[87]25号文件,为适应宜昌林业建设和发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有较快的发展。1989年2月15日,宜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挂牌成立,之后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森林公安科(股)。2002年8月,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尽快规范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名称和体制,根据该文件要求,我市9个县市区森林公安科(股)全部更名为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列为森林公安分局序列。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森林公安机构31个,其中派出所17个。现有编制188个,实有民警150人。
    15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有60余人参加刑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先后有100多人次到西南政法学院、南京警校、襄樊警校、湖北省公安学校、市公安局参加岗位培训和轮训。此外,市森林公安科一般每年举办一至二次培训班,以此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全市110名民警中,大专以上学历65人占59 %;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55人占41%。1998年全体公安民警参加了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合格率为100%。
    1993年在公安机关首次评授警衔之际,全市52人转干,解决了以工代警的问题,110人参加全国公安机关首次授衔
    1990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走向正规化,开展了立功创模,评先达标活动。现有5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1997年市森林公安科荣立集体三等功),8个单位获集体嘉奖,3人(远安王克平、熊从年,夷陵区黄建平)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人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10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0多人次受到个人嘉奖。远安县森林公安分局林区派出所(即茅坪林区派出所)93、94两年荣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全国廉政爱民先进单位”和“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当阳、远安、宜昌、秭归、宜都、五峰、兴山等县市公安科(股)和当阳沙坝河、五峰壶坪山、夷陵樟村坪、远安茅坪、市直大老岭派出所等13个单位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基层规范化达标建设先进单位”。1999年,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中开展“争创党和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市直大老岭林场派出所、当阳九山林场派出所、五峰壶坪山林场派出所顺利通过省森林公安局检查验收。市直大老岭林场派出所先后2次(2000、2001年)被授予全省“十佳森林公安派出所”,并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党和人民满意单位”。
    2002年,按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派出所达标活动,市直大老岭林场派出所达一级派出所,是我省唯一的一个一级派出所,夷陵区樟村坪林场派出所、五峰县壶坪山林场派出所达二级派出所等级标准。

 

主办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宜昌远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请把您的意见或建议邮寄至:bgs@ycly.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最佳分辨率浏览网站